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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全省!山东开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

时间:2020-07-02点击:
  

  7月1日讯(记者 范金鑫)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此次治理内容包括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药品)、不规范诊疗、虚构服务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通知》要求,专项治理覆盖范围为全省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覆盖时间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

  针对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及其诊疗服务行为,突出治理重点,分门别类“对症治理”。对于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症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将临床试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等行为;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症住院等行为。

  对于自查整改期限结束前,主动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通知》提出,自查整改期限结束后,在抽查复查或飞行检查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不力,未按时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或依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通知》还提出,各市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医保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及基金监管薄弱环节,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原则上在7月10日前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内容、时间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如遇疫情防控紧急工作任务,可向省级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延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启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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