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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胶东街道一父亲告儿子私占拆迁款

时间:2017-04-19点击:

  年近85岁的周大爷在我市胶东街道办事处某村原有两间平房,赶上拆迁,获得了47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这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周大爷却因拆迁补偿款的事非常生气,并将儿子周某告上了法庭,这是为什么呢?

  周大爷说自己腿脚不方便,委托儿子周某将拆迁补偿款的银行存单转存一下,但是儿子却将47万余元的拆迁款占为己有,并用这笔钱买了房子,这让老人十分气愤,于是把周某告上法庭。

  周大爷的儿子周某表示父亲误会自己,自己也很委屈,他向法庭提交了47万元的支出明细一份。周某承认47万元的拆迁补偿款的确是他领取了,并用其中26万元购买了房屋。虽然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他名下,但实际是为了给周大爷老两口居住。周某还以周大爷的名义存储了10万元,并根据周大爷的要求,提取2万元现金交给周大爷,提取4万元现金交给自己的姊妹周某某,还有2万元左右用于了周大爷的日常生活,现在实际只有27000元在周某手中。周大爷对其它的支出没有异议,但称自己名下并没有10万元的存款。

  法院认为周某提交的10万元存单虽是复印件,但盖有银行确认章,该笔存款应当真实存在,为了打消周大爷的顾虑,法院工作人员立刻陪同周大爷到最近的银行对涉案的10万元存款进行了查询,最后确认该笔存款真实存在,并陪同周大爷现场办理了存单的挂失补办手续。周大爷看到这个结果心里的怨气消了很多,法院趁热打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父子二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周某同意返还购房款26万元。(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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