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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为什么要录像?你不知道的遗嘱公证那些事

时间:2020-08-08点击:

原标题:遗嘱公证为什么要录像?夫妻为什么不合立遗嘱?你不知道的遗嘱公证那些事

“我自己的遗嘱,是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在湖北省楚信公证处,常能听到这样的询问。

作为最具有公信力的遗嘱方式之一,公证遗嘱受到诸多“青睐”。

人们希望通过公证来确保自己的遗嘱能执行到位,但遗嘱公证背后有着复杂的法律规定与严格的程序要求,很容易造成理解误区。

遗嘱公证为什么要录像?

公证员为什么要反复询问家庭状况?

夫妻为什么不能合立遗嘱?

看似寻常的问题背后,都有着严密的制度考量。

近日,省楚信公证处主任李广峰对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介绍,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遗产将由继承人平均分配。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自行决定继承人分得遗产的比例,故而选择提前立下遗嘱。

值得注意的是,李广峰强调,虽然遗嘱表达的是人们处分财产的意愿,但这并不意味着遗嘱可以“随便写”。

“有的当事人会和配偶一起过来,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李广峰说,在当事人看来,夫妻俩把遗产留给子女,二人合立遗嘱“再正常不过”。

事实上,合立遗嘱会留下许多“隐患”。比如,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去世时遗嘱生效,若夫妻二人去世时间不同,遗嘱生效时间就难以确定,遗产分割也就难以开始。为此,公证员会引导当事人分别设立遗嘱,以避免产生不确定因素。

“还有的当事人立遗嘱时要将自己去世后单位发放的丧葬费、抚恤金留给子女,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李广峰解释说,丧葬费是逝者单位给予的安葬补助,抚恤金则是给直系亲属的慰问金,都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置。

李广峰表示,当事人对法律条文和公证工作不了解,很容易造成理解误区。因此,公证员必须充分尽到解释义务,让当事人明白,只有形式与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才能办理公证手续。

在楚信公证处接待室里,四面墙上设有若干个摄像头,可从不同角度对公证过程录音录像。

办理遗嘱公证前,公证员会拿出一份“遗嘱公证须知”让当事人仔细阅读,上面写满了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要求,包括必须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不得参加公证过程等。

李广峰介绍,公证遗嘱证明力较强,因此其程序要求也非常严格。对于公证员来说,首先要确认的就是当事人的财产处分意愿是否真实。

“陪着老人来的子女,我们会请他们回避。”他说,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受人欺骗或胁迫而违心地立下遗嘱。公证员还会通过观察精神状态、询问个人情况、调查家庭信息等程序,来判断当事人是否有能力自行立下遗嘱。

不仅公证的全过程都会在镜头下进行,公证文书也会被列为密卷保存,直到遗嘱生效后才可供利害关系人查阅,以保证遗嘱公证真实且不被篡改。

“遗嘱公证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遗产继承问题,必须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李广峰表示,湖北省公证协会每年会组织业务培训,省内各个公证处之间还会组织质量互查,力求提高公证员业务能力,办好每一起公证案件。

此外,为方便老年人办理公证,各公证处会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方便,包括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律后果让当事人少跑路、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办理公证以及帮助有需要的当事人起草、修改遗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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